6月22日,泰达股份发布公告称,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,做优做强生态环保产业,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华投资”)签署《合作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协议”),双方本着互惠共赢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,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
合作内容
1. 成立合资公司
双方有意愿利用各自优势、加大协同,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,搭建投资平台,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,实现项目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利用。
2. 新能源项目合作
依托天津市优势资源,布局全国新能源市场,在改善能源结构的清洁能源领域进行合作,重点围绕风电、光伏、外电入津、储能、氢能等领域,同时兼顾其他新能源项目投资。
3. 综合智慧能源合作
基于泰达股份目前运营的垃圾发电厂及生物质发电厂,双方积极在综合智慧能源领域进行合作,开展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、冷热气等综合能源供应等业务,打造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。
4. 绿色建筑领域合作
依托泰达股份现有和未来房地产开发项目,利用国华投资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技术优势,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推进BIPV项目,积极推动绿色能源在建筑领域的示范,促进建筑成为能源供应的载体,进而实现零碳经济模式在各个领域的应用。
5. 氢能领域合作
依托双方技术与资源优势,结合天津市港口、交通物流及化工应用场景,共同投资布局规模化绿氢供应、加氢基础设施建设,以及氢能应用场景,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绿氢产业生态项目。
6. 基金及投资领域合作
利用国华投资基金平台的优势,双方加强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合作,国华投资将积极参与泰达股份现有相关领域企业的股权改制和改革,打造央地股权合作的新典范。双方均同意,国华基金平台可适时参与双方新能源领域的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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